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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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国家审计法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拟定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学校审计委员会审定并具体实施。

    3.负责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各类科研项目决算进行审签。

    8.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

    9.负责对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10.负责对学校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对学校其他基建维修项目,进行预算审计和结算审计;

    并根据项目特点,对材料进场、隐蔽工程等进行关键环节审计。

    11.负责对所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进行预算审计。

    1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13.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审计处 崇德楼529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218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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